众所周知,对既有结构有损伤的建筑物进行加固改造可以延长其使用寿命,但使用寿命的延长并不是无限的,是有一定的范围。那么,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后的使用寿命是多长?根据《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》(G**367-2013)规定,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,应按下列原则的确定。另外,福州建筑加固公司小编介绍建筑加固施工合同质保期的规定。
一、混凝土结构的加固年限原则:
1、建筑物加固后的使用寿命由业主和设计单位共同商定;
2、一般应考虑为30年;到期后,如果重新可靠性评估认为结构工作正常,结构的使用寿命仍可延长;
3、采用粘接法加固掺有聚合物加固的结构,应定期检查其工作条件。检验时间间隔可由设计单位确定,但前一次检验时间不得晚于10年。由以上两项规定原则可知,一般建筑在加固改造验收后,试用期可延长30年。
二、建筑加固施工合同质保期的规定:
1、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:从《建筑法》第六十条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,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。建筑工程竣工时,屋面、墙体不得有渗漏、开裂等质量缺陷;对发现的质量缺陷,施工企业应当进行修复。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,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,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,签订工程保证书,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。
2、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(包括装修工程)的质量保修,适用本办法。第七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房屋建筑工程的较低保修期限为:
(1)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;
(2)屋顶防水工程,卫生间有防水要求,房间及外墙防水年限为5年;
(3)加热和冷却系统,包括2个加热和冷却时段;
(4)安装电气管线、给排水管线和设备2年;
(5)装修工程2年。
【结束语】本文:建筑物加固年限原则及其施工合同质保期的规定的介绍,福州建筑加固公司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,一般来说,建筑加固是一项复杂的工程。在确定加固寿命和施工时不能马虎。用**的施工,优质的材料,保护建筑,保护生命。关于建筑房屋地基厂房等加固问题,你还想知道什么?欢迎拨打我们官网电话!